组字〔2024〕4号
各党委、党工委,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有关部署,持续推进我校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成长历练,引导广大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敢为善为、奋发有为,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在干事创业中展现担当作为。根据《苏州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工作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过硬,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身心健康。 2.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工作适应性好。重点选派发展潜力好,亟需多岗历练的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 3.青年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历。 青年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挂职方式 采取机关群直单位与教学科研单位之间双向交流方式。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把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培养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将挂职锻炼与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长远规划统筹结合,积极提供岗位,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注重选派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党外干部。 四、工作程序 1.提供岗位。3月12日前,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挂职岗位,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岗位信息表》(附件1)。如有延任(原则上最多延任1年)需求,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人选延任申请表》(附件2)。 2.推荐人选。3月12日前,采用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单位立足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0-3名,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人选推荐表》(附件3);青年教师与干部本人可向组织部门自荐,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人选自荐表》(附件4)。 3.确定人员。根据各单位报送挂职岗位和推荐、自荐、延任人员情况,由党委组织部与相关单位会商提出初步方案,报校党委审核、决定。 4.交流挂职。公布交流挂职安排后,挂职人员尽快到挂职单位报到。本次挂职时间为2024年4月-2025年1月。 5.鉴定考核。挂职结束后,挂职人员撰写挂职工作小结、填写《优秀青年教师和干部校内挂职锻炼总结鉴定表》(附件5),挂职单位与派出单位分别出具意见,组织部会商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五、挂职安排 1.挂职人员每周在挂职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工作时间由派出单位与接收单位协商确定。 2.交流挂职期间,挂职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以及待遇不变。 3.接收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干部负责挂职人员的培养工作,明确挂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给予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派出单位对交流挂职工作和交流挂职人员要给予关心和支持。 4.挂职人员应服从接收单位工作安排,虚心学习、认真履行挂职岗位职责、完成挂职任务。 5.派出单位要在挂职结束前安排挂职人员在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或全体教职工会议等一定范围内汇报挂职情况。 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党委组织部(纵横楼3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niu@suda.edu.cn。联系人:牛香豫;电话:65229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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